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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医院需办理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方可经营

  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11月6日讯(记者 张军 通讯员 范艳红)近日,记者在聊城市畜牧局有关领导做客聊城市长热线时了解到,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动物防疫条例》和《动物诊疗管理办法》,开办动物医院或动物门诊需要办理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。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,取得营业执照后,才可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。

  办理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:一是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;二是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;三是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;四是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
  办理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的程序是: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,向所在县畜牧局提出申请,递交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申办材料。申办材料包括书面申请、诊疗场所的地理方位图、室内平面图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、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及拟聘用的执业兽医及相关技术人员的情况等有关材料。县畜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。经审查合格的,组织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兽医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。现场检查材料属实、人员设施设备等符合规定的,由县畜牧局对申办单位核发《动物诊疗许可证》,并报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。